【大河財立方 記者 李錚】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海馬集團董事長,在景柱身上,這三重“身份”并不孤立,而是有機融合并互相“放大”,產生了“1+1+1>3”的效果。
景柱曾連任三屆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常委,2013年起先后當選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和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去年當選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履職20多年來,他從建議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到連續三年呼吁為實體經濟減負、為制造業減稅降費,從呼吁治理“惡追”金融不良債權到在破產重整中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在國家參政議政層面,景柱已經提了40多個建議、提案等,長期為民營經濟和企業家精神鼓與呼。
建議在破產重整中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景柱還在河南、海南、深圳、香港等地調研,了解民營經濟狀況,優化兩會建議。他今年提交了《關于在破產重整中保護債權人權益的建議》《關于加強民營企業內部腐敗懲治的建議》等6個建議。
當前是經濟領域新舊動能轉換的關鍵時期,企業破產重整或破產清算作為提升市場經濟活力的重要的一環,在打破僵局、盤活企業資產、資源再配置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顯。
景柱認為,破產重整是針對有發展潛力、重整后能獲得“新生”并取得一定效益的企業,以維護社會穩定和保護債權人最大權益為出發點,對企業采取的一項法律措施。但在實踐中,某些債務人利用破產重整逃避債務,以損害債權人利益為代價獲得所謂的企業“新生”。即便存在債權人大會,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有時也難以得到保障。
基于此,景柱建議完善破產重整相關制度和程序,具體如下:
一是破產重整案件異地管轄,并統一提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二是制定合理的破產重整清償率標準,防止為債務人逃避債務提供空間。如果清償率不能達到該標準,則直接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以避免債務人逃避債務或轉移資產。
三是追究破產企業實際控制人及主要負責人的刑事責任并賠償債權人損失。相關實控人和主要負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行為,應該進行嚴肅追究。
四是加強破產重整程序中債權人權利的保護。要充分保障債權人在破產重整程序中對破產企業資產、負債、經營情況等重要信息完整及時的知情權。明確債權人會議可自行指定或更換管理人,管理人須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報告工作。明確債權人會議參與重整計劃起草、討論、決定和執行監督的權利以及相應的救濟渠道。
堅守企業家精神,把時代當財富
2月25日,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病逝,社會紛紛悼念。
一位民營企業家的去世為何會引起如此大反響?作為經常一起參加活動的企業家,景柱說,宗老身上充分體現了改革開放后的中國民營企業家精神。
作為創一代企業家,宗慶后敢于把握時代機遇,不僅勤奮、敏銳、敢為人先,同時質樸低調,保持定力,堅忍務本,靠 “大愛” 與 “忘我”贏得了世人的尊重。
在景柱看來,企業家不是一種身家,不是一種身份,也不是一種職務,而是一種永遠追求更高效率配置資源和生產要素的精神狀態。
他認為,企業家也可分為三種層次:第一種立足于初級“小我”的“物質人”層面,主要追求多賺錢、更富裕;第二種立足于中級“大我”的“社會人”層面,主要追求行業地位、成名成家等;第三種立足于高級“忘我”的“精神人”層面,主要追求理想信念、社會責任等。第一種是物質的,第二種是物質加意識的,第三種是意識的。這三種層次也代表了企業家精神的三層境界,宗老應屬于第三種。
“高層次的企業家精神一定是忘我的。”景柱說,當下社會需要高層次的企業家群體,需要這種高層次的企業家精神。
這也是景柱一直追求和堅守的。
在他看來,中國企業家精神的核心內涵,一是創新,二是實干,三是堅忍,四是擔當。
前幾年,隨著經濟的“水多魚多”,企業家群體中,有的自我膨脹,有的蒙眼狂奔,有的失去堅守,倒下的不算少。在景柱看來,在經濟大潮的風起云涌和產業發展的跌宕起伏中,民營企業家更需要保持定力,守住初心,不為誘惑所動搖。就像他一直說的:“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景柱認為,一言以蔽之,當代民營企業家,要把時代當財富,不要把時代當自己。
情懷與擔當,公益慈善捐贈超6億元
在景柱看來,中國企業家有獨特的本土內涵,天生具有傳統儒家的家國情懷,“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景柱一直堅持“腳踏實地、感恩惜福”的基本理念,熱心公益事業,積極回報社會。海馬集團經過36年的發展,累計納稅已近500億元。多年來,他帶領海馬集團在疫情防控、抗震救災、扶貧濟困、捐資助學、脫貧攻堅等方面累計捐款捐物超過6億元。
2017年起,景柱在北京大學設立景柱獎學金,每年資助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品學兼優的本、碩、博學子完成學業。2022年起,他又發起設立蘭考景柱獎學金,每年資助蘭考籍考入“985工程”高校的大學生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為教育事業發展做出貢獻。
新時代,新征程。景柱表示,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將踐行“胸懷國之大者,情系民之所盼”的家國情懷,認真履行代表職責,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積極建言獻策。